点击上方“利网”直接关注☞在利辛 看利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客服微信:lixinren

今天

#学生摔倒家长索赔8万被驳回#

冲上微博热搜

央视新闻《法治在线》栏目

披露了该起案件详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2周岁的赵小某是一名六年级学生。一天放学后,赵小某在学校台阶不慎摔倒,牙齿磕在平台墙面导致折断,嘴唇挫伤擦伤。老师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并陪同就医

然而家长认为,赵小某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监管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向学校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小某摔伤并非楼梯等设施场所本身缺陷导致;学校已多次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校内张贴了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尽到了学校的教育职责;在赵小某受到损害后,学校也及时通知家长,并且陪同就医,还及时调查了事发经过,履行了学校必要的管理职责。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学校存在过错,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赵小某的诉讼请求。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判了!学校不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金芳表示:

学生在学校受伤,并不一定意味着学校要承担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学校是不是采取了详尽规范的安全举措、安保措施是不是有漏洞,事后、事中是不是进行了及时的、合理的处置等等来判断,让家长和社会也要理解,并不是发生在校园的安全事件,学校都没有尽到安全管理的职责,这个案例也有利于鼓励学校去开展正常的教育管理活动。

学生在学校发生了一些事情的时候,家长一定要冷静下来,要去客观地分析,理性地对待。学校应当尽到的职责都已经尽到了,我们就不能再过于苛责,如果过于苛责,那么就可能导致影响学校开展正常的教学管理活动。对于孩子,孩子经历了各种的锻炼,孩子的内心才会足够强大,才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