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驾驶证≠永久持有
有技术≠有资格
有些人因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
而失去驾驶资格
或者还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
认为自己驾驶技术没问题
偷偷开车上路
还!开!到!高速公路上!
自认为不会被交警发现
实际上
“你”已经被锁定啦!
2025年4月22日,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G3012吐和高速执行日常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辆新N车牌的银色吉利牌轿车形迹可疑,多次刻意躲避巡逻警车。执勤民警敏锐察觉异常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在羊塔服务区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经核查,驾驶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从温宿县开车,擅自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往沙雅县。面对民警询问,该驾驶员杨某承认其因侥幸心理铤而走险,企图通过躲避巡逻警车逃避监管。执勤民警当场对杨某其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证驾驶”及相关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及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
0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无视法律,任性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来 源丨 新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