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件离谱的事,河南郑州的商人陈某被合同另一方李某以涉嫌诈骗为由,在2023年3月向河南开封杞县公安局报案,刚开始公安局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结果李某在同年8月继续报案,结果陈某被当时的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唐某胜威胁,说要抓他老婆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被迫与李某签下调解协议,并赔付了对方1200万,本以为破财免灾,结果签完字后,杞县公安局做出立案决定书,陈某在2024年4月3日被刑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结果,案子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陈某被关了8个月后释放回家。调解协议也被法院判定无效。

而当记者联系当地,当地工作人员说之前威胁陈某的刑侦大队长唐某已经被开除了。

这件事有很多媒体报道了。

很难想象,建设法治社会,居然还能出现这样无法无天的事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

而现实,一个人被人诬告,平白无故损失1200万,还被关了8个月。生意上,精神上的打击更大。

我看法院的判决,李某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7655300元,七百多万,其他的说是扣了货款。李某就只是还钱吗?诬告要不要承担责任?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那个警察唐某,他为何要在第二次报警后威胁陈某?执法者用这种手段调解,让人感觉就是在敲诈勒索啊。

当地回应说唐某被开除了,而且换了手机号联系不上了。这就可以了吗?这要是换成别人估计早就进去了吧。

执法者威胁敲诈勒索,这不应该立案调查吗?

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把这些执法犯法的人关进监狱里,不然这会伤害法治的信心。

而且拘了8个月,除了伤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也对国家造成伤害,毕竟还要国家赔偿嘛。

当地的营商环境,也是被这些人破坏的,这样做还能逍遥法外,那还会有更多的人继续这样做。知道这样的人还能大隐隐于市,谁还敢去投资?

以前经常听到这样的事,最近少了些,但每当听到这样的案例时,还是觉得很可怕。

希望那些破坏法治的人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全文完

请关注点赞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