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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化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会签《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协作配合七条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聚焦宁化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农业产业特色,强化对科技创新密集产业、知名品牌、地理标志、著作权、涉农技术专利、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针对刑行交叉、信息不畅等问题,围绕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行动、专业支撑、宣传教育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旨在整合保护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力度,助推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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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证据标准反馈机制。三行政部门就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案件的定性、法律的适用等问题征求县检察院意见的,县检察院应当及时答复。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核实注册商标信息、涉案专利法律状态、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农产品商标信息、植物新品种名录、著作权归属以及其他涉专业性质问题,可以商请三行政部门提供专业意见。

二是涉嫌违法+重大失信案件通报机制。三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涉农商业秘密、农产品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农资产品制假售假、套牌侵权等涉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在向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抄送县检察院。对于县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县检察院依法进行刑事立案监督。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商标恶意抢注、版权虚假登记、“专利蟑螂”等行为,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知识产权信用惩戒。

三是信息共享+业务交流互动机制。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与检察官同堂培训机制,通过邀请参加培训、互派师资授课、互相派员学习等方式共享业务培训资源,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必要时,可就工作中的普遍性或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对策建议,共谋治理举措。

会上,检察官还介绍了近年来该院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与会各方围绕知识产权案件中刑事、行政、民事相互交叉的问题以及目前办理的植物新品种权、商标侵权、音乐版权复制侵权等案件中遇到的困难进行交流。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意见》内容,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推进常态化会商,努力实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互联互通,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文案:黄柳萍

编辑:伍舒婷

初审:胡雯芸

终审:李正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