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0日18时55分杨某某驾驶蒙E车牌的轻型货车,沿爱民路行驶至根河市爱民路服装店门前路段倒车时,与刘某某驾驶蒙E车牌的小型客车碰撞静止车辆,致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五十条有关“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之规定。

当事人杨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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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河市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