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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发的《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近日,省药监局召开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任务部署会。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磊主持会议,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安徽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和《安徽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交流研讨了贯彻落实《意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安排机制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并对有关任务进行了分工。
张磊强调,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就是要通过规范涉企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科学合理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制定全省药监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各事项的实施层级。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三要优化检查方式。建立涉企行政检查统筹安排、检查方案审批等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优化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举措,大力推行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