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陕商发〔2022〕43号)第四十条第5项之规定,我局对南郑区石拱等3座加油站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以下加油站已终止经营且已连续两年无法参加年度检查,拟依法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现将具体名单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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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4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汉中市商务局商贸管理科。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将依法办理证照注销,企业不得再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行为。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政府1号楼820室

邮编:723000

联系人:黄 娅 徐 姗

联系电话(兼传真):0916—2628682

邮 箱:swjsmglk@163.com

汉中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