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19)想必大家都看到了这样一个视频——一辆高铁启动在即,一名女子竟然多次伸腿阻止车门关闭,站台工作人员阻拦未果,直到女子的同行者冲过来上车,高铁才重新启动……
随着视频发酵,广铁集团发布了《关于网传“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的情况说明》——
针对网传“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视频,铁路部门迅速开展核查。经了解,4月18日13时许,途经深圳北站的D2404次(东莞南-厦门)列车停靠在3站台办理旅客乘降,作业完毕车门关闭过程中,1名女性旅客强行用身体阻拦车门试图等待同行人上车,站台工作人员极力制止未果,随后同行人上车,列车关门开出,未造成列车晚点。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旅客阻挡车门关闭的行为进行处理。
这次的深圳北站的女子伸腿拦车事件,引爆了广大群众的愤怒。因为但凡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清楚,高铁不是公交车能够稍微等等。这个女子看似是个人任性,实际上却折射出了社会规则意识和公共安全治理的多重困境。
铁路部门虽然说“未造成列车晚点”,但这只能说明高铁机车乘务员水平高超、铁路调度指挥人员调度有序,并不能视作该女子危害小的证据。
看视频当中,站台发车铃持续鸣响,站台工作人员与之几乎发生肢体对抗,真的是让网友们隔空都捏出一把冷汗。
像这样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此前也有过,最出圈的就是2018年的合肥女教师高铁扒车门事件,当时我有印象,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人民日报也专门发声 《》,不过处理结果我放后面再说。
合肥和深圳两起案例的共同点就是阻止高铁开车都是为了“等同行人”,看似好像不是恶意,但其实还是吃饱了撑的,实在无法让人共情。我们很多人出行偶尔也有同行人因各种原因没能及时赶到的,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肯定是改签。
为什么?因为我们多少知道高铁精密调度系统是相当严谨和脆弱的,一个人“等一等”,可能会让百千万人“等不起”!因为一趟高铁如果晚点,起码会有7趟后续高铁因此要调整到站时间,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开玩笑的!
这俩女子以个人诉求来挑战公共秩序的行为,本质上是将铁路运输当成可以讨价还价的“服务商品”,却压根不清楚它作为国家动脉的战略属性。
下面再说到处罚方面,我随便截取了一家媒体和广铁集团的评论区,清一色地都是要求严惩,后果网友们也都想到了,要是不杀鸡儆猴,迟早会冒出更多模仿犯。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如强行扒阻车门,可能面临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行为情节严重,如导致列车延误、干扰调度等,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而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也指出——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会被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结合2018年合肥女教师扒车门案例,当时的处理结果是这样的——在其主动去承认错误的情况下,被公安机关处以2000元罚款。
此外,该女教师所在的学校当地教体局也做出了相应惩戒——
庐阳区教体局召开局党委会,对此事件作出如下处理: 一、责成当事女教师立即停职检查; 二、勒令该小学就教师队伍建设作出深刻检查,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依法依规依纪处置到位; 三、区教体局举一反三,在全区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学法守法及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厉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后续罗某某还对停职检查表示不满,声称自己“教学又没过错”,但这自然是无济于事的。教师本来就应该为人师表,即便是在私人生活中也应做好学生的榜样。她差点搞出公共安全事故,还闹得沸沸扬扬全国皆知,别说家长敢不敢让她继续教孩子,她学校本身也要考虑舆情影响嘛。
尽管她为此丢了工作,但我还是觉得,处罚仍然轻了。我认为她主动到派出所承认错误,并不是意识到自己真的错了,而是知道闹大了不好收场。可这最后只罚款2000块和停个职,违法成本还是低了,高铁延迟不是小事,不能让这种人依旧抱着侥幸心理,起码行政拘留还是得安排上。
接着再说铁路方面,我们都知道如今的高铁已经实现身份证刷脸进站,比以前便捷了不少,但像那两名女子那样搞“最后一刻冲刺”的顽疾仍旧没有解决,明明发车前5分钟就禁止进站了,怎么还让人冲了过来?
站台工作人员就是普通的打工人,没有强制执法权,遇到这种突发情况,也就只能靠口头劝阻和简单拉扯这种原始手段而已。而且吧,万一动手幅度过大把人伤到了,工作人员也得无奈背锅。唉,规则防线在人性冲动面前是如此脆弱可欺。
前面那么多网友呼吁尽快从重处罚,不过目前广铁集团的通报里还是“ 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旅客阻挡车门关闭的行为进行处理”,结合2018年合肥女教师扒车门的处理,事发在1.5,罚款在1.10,过去了5天,看样子处理完成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且拭目以待。
我查了一下,像这种案例,通常有个证据固定阶段,包括调取监控啦、记录工作人员证言啦;还有就是责任认定和后果评估,尤其是如果高铁车门传感器被损害,工作人员因此受伤,那肯定是扰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没跑了。
加上这次案例引发的舆情似乎有加重的趋势,那么像合肥女教师那样的单位停职处分也应该跟上。再调查该女子是否为惯犯(包括是否曾有霸座行为等),以此铁路部门可以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反正就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该停职停职、该索赔索赔、该限行限行,从重从严,方能平息民愤、以儆效尤。
总之,这样的案例其过错实施成本小,但潜藏危害大,单靠道德谴责和个案处罚实在难以根治这种“规则虚无主义”。我有三个建议,如果有关部门看得到的话建议酌情采纳——
其一自然是提高违法成本,像限制出行完全可以纳入征信、拉高年限、覆盖多元,高铁、动车、普铁起码限制10年以上禁止购票,形成一套阶梯分级制度。
其二是现场处置方面也要加强,站台工作人员面对那种无赖往往有心无力,还是要赋予他们临时强制处理的机变权和兜底保障,同时配备一些趁手的阻拦工具方便操作,这样起码第一时间能够让拦车门的家伙“滚”回车厢。
其三就是做好乘车风险预警,停止检票时就压根不能让人进站了,迟到就是迟到,没必要迁就,主动帮助同行人改签协调后续车次,总比让其赌一把生死时速要好得多。
说来也巧,我和一哥们曾经也在深圳北站经历过“夺命6分钟”(发车前6分钟上的车),我们当时甚至都做好了改签坐普快列车一通宵的准备。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种事一定不能等到发生严重后果了才想起严惩——2021年3月1日,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抢夺方向盘行为入刑。
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呢?最典型的一起案例就是“ 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辆万州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坠入江中”……
因此,为了将重大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为了你我他所有人的安全出行,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生活,本人强烈呼吁严惩“高铁拦车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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