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8日早上5时40分,执行干警小李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
“李法官,我和我朋友已把守住张某所住小区的全部出口,就等你们出动了!”接通电话后,向某焦急地说道。
“好的,告诉我你的具体位置,你在周围盯守他,我们马上赶来。”
原来,向某对张某享有18.772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债权,该案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一直未履行,向某遂向巫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巫溪法院立案后通过查询发现: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存款;名下有车辆但下落不明,实际控制难度较大。巫溪法院向张某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张某不仅分文未付且拒不书面报告财产。张某本人长年在外务工具体行踪不详,2025年1月23日,案件承办团队依照向某提供的具体行踪线索也未能将张某成功找到。该案执行进度似乎陷入了泥潭。
3月12日是本案执行法官的值班接待日,经执行法官邀约,申请执行人向某来到执行大厅接待站。执行法官与向某就双方掌握的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双方一致认为张某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某小区的可能性较。向某当即表示将于4月初前往该地实地查看,并实时反馈相关情况。执行法官为向某介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并提出应对方案,其中特别强调了要与被执行人避免身体冲突并注意录像取证。
4月7日下午,向某联系案件承办团队,表示已掌控了张某的准确作息;执行法官经请示院领导,立即制定了执行方案,并指定专人为向某的紧急联系人。
4月8日7时许,向某找到了张某,张某见此便自残报警,告诉警察是向某殴打所致,想以此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但向某已提前开始录像,张某目的不仅无法实现,反而导致自己被控制到了当地派出所中。
当日13时许,案件承办团队便将张某从西安带回巫溪。
“我没有钱,最多只能给两万。”到案后,张某极力辩解,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
向某则表示张某在撒谎,要求张某至少先给付五万元。双方和解不成,巫溪法院最终对张某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执
法院干警将被执行人从西安某派出所带离
执行结果
4月9日,被拘留仅一日的张某通过拘留所民警主动联系巫溪法院,提出了一次性给付23万元或者分期给付共计25万元的和解方案。经向某同意,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给付共计25万元的和解方案;4月10日,张某通过其妻子向向某转款首期案款10万元,并约定剩下执行案款在今年10月1日前给付完毕。


此次执行,不仅有效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体现了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之间的良好协作和默契配合。我们也在此建议各申请人可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以及与被执行人相熟的优势积极查找、提供执行线索,这将更有利于案件执结,另外也在此劝诫广大被执行人,要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名誉,共同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重庆巫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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