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头盔“戴”与“不戴”
危急时刻
你选对了吗?
2025年3月18日,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小孩叶某,在玉林市玉州区金港路金鞍路口横过道路时,与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潘某车辆失控,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潘某佩戴了安全头盔未受伤,而叶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交警提示
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扣带确保头盔不脱落,是突发意外时的第二道“保命符”。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吸取此事故教训,牢记“肉包铁”撞不过钢铁汽车和坚硬柏油路面,严格遵守法规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玉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