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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据江西法院:被告人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认识了“李典”。聊天时,“李典”对潘某非常热情,得知潘某离异后,“李典”表示未来将娶其为妻。潘某被这位体贴的网友吸引,二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取得潘某信任后,“李典”以朋友要归还自己借款,但银行卡用不了为由,让潘某帮其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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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典”朋友将钱转到潘某账上后,潘某再按照“李典”的指示,转到“李典”家人的银行卡上。转账期间,银行机构冻结了潘某的银行卡,并告知其可能涉嫌诈骗。潘某因深陷爱情,明知为“未来丈夫”转账涉嫌违法,仍然选择为其转账。按照“李典”的指示,潘某使用其名下的银行卡等帮助“李典”转移违法犯罪资金196980元。资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半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编辑:刘熙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