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梳理事情经过,不发表任何观点。
在经过712天羁押后2025年4月16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的“订婚强奸案”终于落下帷幕,二审法院认定,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事实成立。
尽管男方家属提出女方“未检出精斑”“录音证据存疑”等质疑,但法院综合女方陈述、身体检查(手臂淤青)、现场痕迹(焚烧窗帘、监控显示拖拽)等证据,维持了一审判决。法律在此案中重申了“违背意志即构成强奸”的标准,即便双方存在恋爱关系,亦不能成为免责理由,维持一审判决,男方一审获刑3年。
起因:婚介牵线,订婚承诺
2023年5月1日:席某某与女方在亲友见证下举行订婚宴,男方按习俗交付10万元彩礼(约定迎娶时付清剩余8.8万元)及一枚7.2克金戒指。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承诺: 若婚前男方反悔,彩礼不予退还;若女方反悔,需全额返还彩礼。 婚后一年内在婚房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细节:女方曾提出婚前加名要求,男方以“婚后一年”为条件达成妥协,埋下后续冲突隐患。
经过:婚房冲突:关系破裂
5月2日中午:女方家设宴后,二人返回男方婚房。
冲突升级: 席某某提出性要求,女方以“等结婚后”为由拒绝,女方称席某某强行实施,女方反抗中被拖拽、控制。事发后,女方情绪崩溃,点燃卧室柜子、客厅窗帘,并逃至13楼呼救,被席某某强行拽回并暂扣手机。
关键证据: 现场遗留焚烧痕迹(窗帘缺损、衣柜灼烧印记),监控显示女方逃至13楼后被拖拽回房。 女方身体检查发现手臂、手腕淤青。
报警与侦查:证据链拼凑
5月2日晚:女方趁机用手机(被席某某归还)报警。
侦查过程: 身体检查:5月6日女方在医院检查,诊疗手册显示“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
精斑检测:5月19日鉴定结果显示,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未检出男方精斑(仅在床单发现精斑,可能为陈旧性)。
录音证据:案发后,女方母亲与席某某在车内协商,录音中席某某对“订婚”“强暴”事实均回应“嗯”(男方辩称系敷衍应对)。
争议点: 女方处女膜完整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矛盾,精斑检测未直接指向男方,检方未进一步解释。
一审与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男方获刑三年
一审判决(2023年12月25日): 阳高县法院认定席某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 理由:综合女方陈述、身体淤青、现场痕迹及监控证据,认定“违背意志”。
二审争议(2025年3月25日): 男方主张:女方自愿,提供订婚协议、遗留衣物(实为眼罩)及录音中“嗯”的敷衍解释。
检方回应: 女方婚前明确反对婚前性行为。 现场痕迹与监控证明强制行为。 录音中席某某未明确否认“强暴”,视为默认。
程序质疑:男方家属指出检方在DNA鉴定结果出具前(5月19日)即批捕(5月15日),存在程序瑕疵。
民事纠纷:彩礼与婚俗承诺的博弈
一审与二审均驳回男方诉求: 事实:女方已于2024年1月31日将10万元彩礼及戒指退还至婚介机构,并通知男方领取,但男方拒绝。
法院认定:彩礼已退还,男方无事实依据要求再次返还。
细节:男方家属在二审期间仍拒绝领取彩礼,坚持通过诉讼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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