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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一则关于对丰台区“1.27”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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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18时45分许,在北京市丰台区北京新宫天筑停车场内,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北转弯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轻型封闭式货车接触,造成两车损坏,王某某当场死亡

经丰台区交通支队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发生地点为北京新宫天筑停车场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予以公示。

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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