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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春城区交警中队在日常巡逻中查获1起红白事专用改装表演车违法上路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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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1时许,永春城区交警中队民辅警在辖区北环路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招财进宝”横幅的轻型栏板货车加装了电子屏幕、低音炮,车身两侧加装了彩灯装饰和外置音箱,车尾货箱焊接了简易舞台,车上载有人员站立表演歌舞。执勤民辅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发现该车不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技术参数,还存在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和故意遮挡号牌等多项违法行为。驾驶员林某成称,该车辆系用于农村红白事接送宾客及表演,为“热闹场面”进行了改装。
“此类改装车多存在电路私拉乱接、载重失衡等问题,易引发短路自燃、车辆失控等事故,加之车身装饰遮挡视线,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现场执法民警表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林某成处以1700元罚款,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交警部门将针对农村地区红白事车辆改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联合乡镇、村(居)委会宣传合法用车常识,从源头杜绝“热闹”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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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温馨提醒:机动车改装需经交管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参数或加装影响安全的装置。操办红白事活动应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面子”忽视安全,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永春城区交警中队、永春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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