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岁少年羁押期间身亡,家属申请国家赔偿超500万
2020年7月,四川小伙易某因为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最初羁押在都江堰市看守所,后转至成都市看守所。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后,家属就接到了噩耗。
2020年11月4日上午10点48分,易某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医学证明中写明死因为“呼吸心跳骤停”。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要求对死亡原因展开全面调查。
在2022年10月底,成都市看守所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补充鉴定,确认易某并非死于外力损伤或中毒,而是由于自身患有脑肿瘤等病症,最终死于肝功能衰竭引发的肝性脑病。但报告也明确指出——看守所内医疗机构在处置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与其死亡有“次要因果关系”。
二、家属申请赔偿502万,警方:不予赔偿
2022年末,易某的家属正式向成都市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申请,金额总计5029480元,涵盖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用、精神损失以及父母的赡养费等。
但很快,他们收到了书面答复——不予赔偿。
警方在《刑事赔偿决定书》中称,易某的死亡属于“因病猝死”,而在出事当天凌晨3点,他已就医并接受治疗,随后因病情加重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此,公安机关认为并不存在应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
三、法院已介入,调解卡在赔偿金额上
随着赔偿申请被驳回,家属方面并未放弃维权。他们委托了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目前,该案已进入调解阶段。但问题卡在了最关键的一步——赔偿金额。
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看守所仅承担“次要责任”,在国家赔偿中也应承担20%至40%的赔偿比例。而对于一个年轻人的猝死,家属提出的500余万元,是否真的“离谱”?这背后,其实不只是金钱的计较,更是对生命责任的追问。
四、谁来保障羁押人员的生命权?
易某的案例并不是孤例。过去几年里,类似的“羁押期间死亡事件”曾屡见报道,每一次都牵动公众的敏感神经。
人被剥夺自由期间,生死全系于监管之手。法律赋予看守所和其主管机关明确职责:不仅要保障秩序,更要保护在押人员最基本的生命安全。这不仅是法律底线,也是社会良知的底线。
如果医疗过失已被鉴定明确,即便责任等级不高,也不能一笔勾销。如果监管机构没有错,为何又会承认“过错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不是逻辑上的悖论吗?
一条鲜活的生命,在看守所内悄然陨落。对于家属来说,这是一场永远无法弥合的伤痛。他们寻求赔偿,更多是一种情感的安放与对责任的呼唤。
而公众关注的,不只是这起个案,更是对制度是否公正、法律是否温柔的深层次质疑。
赔或不赔,不只是金额问题,而是对“责任”二字的真正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