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内单身群

体制外单身群

再婚单

春季天干物燥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

但却有人为泄愤

挑衅护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

故意纵火

如此无法无天的恶劣行径

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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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4月4日中午

壶关县公安局晋庄派出所

接辖区群众报警

称有人在晋庄镇泽井村

护林防火检查站

蓄意挑衅故意纵火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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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泽井村村民龙某为泄私愤

来到该村护林防火检查站

无事生非、无理取闹

不听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劝阻

肆意点燃山边荒草

制造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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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护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

和附近群众合力控制火势后

龙某扬言将去别处纵火

期间

龙某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

民警当场将龙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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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龙某因寻衅滋事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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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出于报复、泄愤

还是其他不良动机

故意纵火

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切勿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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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1、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平安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