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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与红旗镇联合开展

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

检查组发现小林村

一出租屋未按要求开设逃生窗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规定

对该出租屋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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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四十九条

第一款规定 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 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及其燃气、电力设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 降低房屋消防安全标准。用于居住的出租屋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配置灭火器、自救呼吸器、火灾探测报警器、应急照明灯具、逃生绳等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设施。

《条例》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用于居住的出租屋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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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少小区,我们都发现

有部分住户会给窗户装上防盗窗

但绝大多数的防盗窗都没有装“逃生窗”

一旦遇上火灾等意外

防盗窗就成了阻碍逃生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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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广东东莞

2024年5月8日2时35分许,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园林街一住宅小区发生火情,起火建筑为一栋7层小区住宅,燃烧物质为家具。消防救援人员利用无齿锯破拆二楼防盗网开辟生命通道进行强攻救人,成功救出5名被困人员(1名大人4名小孩),其中1名大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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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湖南娄底

2020年6月17日,湖南省娄底市永丰街道一家名为“双峰一心”的电器服务中心的临街门面发生火灾。该门面一二层工作区全部安装了防盗窗,导致内部人员无法及时逃脱,7名被困人员被送往医院后,均被证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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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起事故的发生都警醒着我们

莫要让防盗窗变成“夺命网”

请大家及时拆除、整改

全封闭的防盗网

来源丨金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审核丨黄展鸿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