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某副食店内有超过保质期的“妙龙雪饼”正在待售,该局经批准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2024年6月12日从资中县某配送处以7元/袋的价格购进雪饼10袋(生产日期2024年6月5日,保质期9个月),截至2025年3月11日检查时已过期6天,且已售出7袋。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其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违法金额不足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不予处罚。(向绍平 桂源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