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6日21时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清河门大队民警在辖区清河西大街路口巡逻执勤时,查出小型汽车驾驶人怀某酒驾,其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

经询问得知,怀某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亲戚家喝的酒。酒后休息了一段时间,怀某于17时又吃了点儿饭,直到晚上21时,感觉已经醒酒,便驾车回家,结果途中遇到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清河门大队对驾驶人怀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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