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崂山区作为青岛市的重要城区,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在此工作、生活。如何让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既是社会治理的挑战,也是推动平安崂山建设的关键。崂山区创新工作思路,将服务宣传作为突破口,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流动人口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为平安崂山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3月24日,由青岛市公安局主办,崂山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承办,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协办的“青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启动仪式在位于崂山区的青岛汽车东站隆重举行。
此次活动以“融汇青岛 服务同行”为主题,展现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突出城市为流动人口实现梦想提供的优质服务和温暖氛围。活动现场《山海情深》宣传片以真实故事为例带领大家走近城市奋斗者的身边,感受他们对这座城市的归属与热爱。这部充满温度的宣传片,生动诠释了青岛"开放、包容、创新"的城市品格,也让"山海情深"的城市故事继续书写新的篇章。
活动当天恰逢汽车东站百姓大集,站内站外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据统计,当日汽车东站的总人流量达到了5千余人次,其中近千人参与了活动的互动体验和政策咨询环节。
活动现场,人形机器人警察“平安”首次亮相,现场解答群众关于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咨询,其精准的回答引得围观群众连连称奇。

人工智能是以智慧化手段破解流动人口服务难题的缩影。近年来,崂山公安持续优化流动人口服务举措,大力推广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网上办”,积极推动居住证电子证照在教育、人社、医保等14个部门29个场景的亮证应用,真正实现居住证办理零跑腿、办事办照免交证。
活动现场,崂山公安还设置了禁毒、刑警、交警、经侦、治安和特巡警等多个宣传摊位,各展台通过实物展示、互动问答、案例讲解等生动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升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王莹莹是崂山区金家岭街道石岭路社区的网格员。这段时间,她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配合公安民警深入辖区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宣传。她通过入户走访、街头宣传、线上答疑等多种形式,帮助辖区流动人口了解政策、享受便利,切实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在入户走访中,王莹莹耐心向租户讲解居住证申领流程,并手把手指导他们使用“爱山东”APP进行线上登记,实现“零跑腿”办理。针对部分流动人口因白天上班不在家的情况,她还牺牲休息时间“错时”宣传,确保政策覆盖“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据了解,崂山区已构建起“警格+网格”人口管理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网格员与社区民警信息互通,延伸精细化服务管理触角末梢,推动一体联动、高效运转;网格员、社区民警联合开展重点区域网格化巡查、走访,收集社情民意,排查上报、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26次;搭建警企实时交流联动平台,依托崂山区开发的“崂先办”APP进行个性化服务,开展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享受公共服务政策宣讲112次,服务群众3.8万人。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其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居住、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了解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流动人口自身权益的维护,也能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参考,推动更加公平、包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梳理当前流动人口政策的主要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把握政策导向,合理规划生活与发展。
一.什么是流动人口?
《青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一)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本市居住;
(二)具有市南、市北、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即墨七区常住户口人员,在本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居住;
(三)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常住户口人员,在本市辖区内跨区(市)居住。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根据《青岛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客户端或者公安机关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等自助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离开本市居住的,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注销,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客户端或者公安机关网上办事服务平台等办理居住登记注销。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或者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同时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三.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九)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四.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三)按照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另外,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青岛,这座山海相拥的滨海城市,以其宜人的气候、蓬勃的经济和开放包容的城市气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定居。近年来,青岛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出了涵盖人才引进、购房落户、亲属投靠等多种途径的落户政策,为不同群体提供了多样化的落户选择。那么,究竟哪些人可以在青岛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呢?

一.合法产权房屋落户
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 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人员,可以申请本人 及其近亲属落户。
二.人才落户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 职业院校毕业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次在合 法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当登陆“青岛人才网” 或者“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 批要求填报申请落户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批准后办理落户。
三.租赁房屋也可落户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 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 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四.稳定就业落户
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 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就业期间可以申请本人 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的城 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此外,还有亲属投靠落户、鼓励投资创业落户等政策,青岛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为每一位选择在这里扎根的人提供多元化的落户途径和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在这里,政策不仅是一纸文件,更是实实在在的关怀与支持。
青岛始终践行“来了就是青岛人”的承诺,通过优化公共服务、完善市民化待遇,让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发展。青岛崂山区将持续深化"服务为先、管理并重"的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保障机制,让每一位在崂山奋斗的建设者都能感受到城市的温度与关怀。通过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共同谱写平安崂山建设的新篇章,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崂山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