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是清明节假期首日,来宾市公安交警部门紧盯酒醉驾交通违法,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辖区重点区域和路段开展统一查处行动。
本次行动以国省道、农村乡镇等重点区域及周边路段为重点,加大对“一早一晚”重点时段和城郊结合部、国省道、农村山区等事故多发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通过“流动巡查+定点检查”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同时,对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假不符等重点违法行为同步查处。共查处一大批交通违法,其中酒驾醉驾9起,超员3起,无牌无证19起。为教育警示广大驾乘人员,来宾交警特将行动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22时53分许,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县城东路新路桥头路段开展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B***2Y号牌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驾驶员黄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记分的处罚,并暂扣其机动车。
21时53分许,金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该县桐木镇向阳路附近路段开展执勤,执勤交警在对一辆桂G8***3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辆驾驶员潘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执勤交警发现,潘某还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处以罚款、记分的处罚,并扣留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1时04分许,交警支队二大队在兴宾区良江镇桥贵村附近路段开展行动期间,执勤交警对一辆桂G7***0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陶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陶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进一步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陶某并未取得任何机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公安机关依法对陶某实施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清明是祭奠、缅怀先人的节日,不少朋友会选择与家人聚餐,饮酒是常见的交流方式,但请时刻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清明期间出行祭扫、踏青的人流量大,道路上车流密集,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风险会成倍增加,不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还可能给其他家庭带来灾难。请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守法规知礼让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罗雪涛 编辑:朱广燕
来源:武宣大队、金秀大队、二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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