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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澎湃新闻、IT之家、募格学术等

据立陶宛当地媒体报道,该国维尔纽斯大学开除了10名违反AI使用规则的学生。该校并未禁止 AI,但部分学生的使用方式并不恰当。

据了解,维尔纽斯大学开除学生是因为这些学生在作业、毕业论文中不当使用了人工智能。所谓不当使用,是指未明确说明或披露使用了人工智能。

维尔纽斯科技大学指出,学生主要利用 AI 进行论文写作和查找参考文献。学术事物主管斯卡布尔斯基涅补充道,“我们鼓励教师重新审视作业要求和评分标准,毕竟,作业的意义在于考察学生是否真正展现了个人思考和批判性推理,而不是简单地复述信息。”

不过,学生会代表并不认为学生在滥用 AI,认为他们清楚其中的风险。学生会代表加比娅・尤泽奈特表示,如果指的是生成式 AI,它其实错误频出,很多学生对此心知肚明。它不仅无法精准引用,还经常在标注来源时出错。

无独有偶,一名耶鲁大学的学生也因AI工具的使用与校方发生分歧。据悉,今年2月,这名就读于耶鲁大学EMBA的学生约翰·多伊(John Doe)将耶鲁大学、耶鲁大学在内的三名教授以及两名院长告上了法院。

诉讼状中称,在2024年6月的一场考试回答中,原告的教授发现,该生的回答异常冗长且格式复杂,并且使用了近乎完美的标点符号和语法。虽然此次考试是开卷考,但不能使用网络。教师通过ChatGPTzero检测部分答案时,发现该生确实使用了AI工具,最终约翰·多伊这门课被判定为不及格,并被停课一年。约翰·多伊指控学校在学术纪律处理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和歧视行为。

今年1月,中国留学生严某因在一项作业中使用ChatGPT修改数据,被谴责学术不端,并最终导致被麻省理工学院开除。

当下,国内高校也正积极探索学生使用AI工具进行内容创新与不规范行为之间的边界。

3月5日,上海交通大学发布《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在教育教学中使用AI的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根据应用风险的差异,将高等教育教学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划分为四种类型:禁止使用、有限使用、鼓励使用、开放使用。

其中,对风险较低,或师生经讨论达成较高共识,确保使用符合教育教学目标、伦理规范和技术可靠性要求的,鼓励使用。对存在高风险,或者师生经充分讨论一致反对的场景或环节,禁止使用。对于造成一定隐私影响、学习成效影响、安全合规性等存在一定风险的,应有限使用。

此前,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都曾出台相应规定和办法。早在2024年6月29日,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便与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联合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学生使用指南》,该《指南》的编写方之一、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院长王峰曾表示,在制定指南的过程中,最“纠结”的是如何定义AI直接生成的内容——指南与其说是考验学生,其实更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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