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南县人民法院瓮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将“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贯穿于办案过程,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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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2011年左右,被告张某某承包了三道水中学建设的部分工程,请原告刘某某、张某某到其所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开挖基础工程,二原告通过开挖机到该工程中开挖土方,开挖结束后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结算,被告共计应当向二原告支付工资共计3万余元,但尚欠9000元工资一直未付。近几年来,二原告多次催讨工资后被告尚欠8000元一直未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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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本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应文书和开庭传票,开庭当天,被告称其正在外就医不能参加庭审,但向法官表明其欠二原告的钱属实,并表示在2个月内一定想法支付。庭审结束后,经询问二原告是否有调解意愿,并向二原告传达了被告表示在2个月内支付劳务款的意愿,二原告听后,表示同意被告的意见。由于被告未到庭,法官遂与二原告及被告沟通是否可以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调解本案,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法官通过询问案情,按照双方的意愿制作好调解笔录,二原告先行签字确认,因被告外出就医并考虑其身体原因,待被告就医回家后遂主动带上调解笔录找到被告让其签字,并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至此,一件缺席审理的案件,最终得以调解结案。
小案虽小,利民事大。思南法院始终秉承着“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妥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思南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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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彭佳兴
终审:黄文松
复审:赵旭
初审:勾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