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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和老伴儿年纪大了,腿脚不便利,你们能不能到我们家里来开庭……”家住壶瓶山镇大城湾村的覃老汉在开庭前夕给法官打去电话。

“可以,我们马上安排。”接到电话的壶瓶山法庭庭长覃道敏爽快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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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壶瓶山法庭驱车近3个小时,来到距离法庭50多公里外的大城湾村,巡回审理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4年7月,覃某和老伴儿陈某骑三轮摩托车外出途中不慎翻车,事后,二人被送至石门县中医院住院,出院时下欠医院医药费12000余元未结清。

考虑到两名被告年近七十,且大城湾村距离法庭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覃道敏在征求原告代理人的意见后,决定带领法庭工作人员前往覃某家中开庭。

将法徽悬挂在长梯上,挂好横幅,摆好桌椅……

“现在开庭。”一场大山深处的庭审正式开始。

“我们也知道欠医院的钱肯定要还的,只是我们老两口确实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覃某面露难色。

覃某和老伴儿常年居住在大山深处,平时靠做点农活维持生计,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但对于欠下的医药费,老两口没有异议。

考虑到覃某的实际困难,覃道敏与原告代理人商量,希望对方能宽限二人一段时间,原告方欣然应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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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文书上签字确认

“把‘你来’变成‘我去’,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山里的群众。”结束了一天的巡回之旅,覃道敏心满意足地合上了案卷。

下一步,石门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探索“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等便民利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暖心、稳心、安心。

▍信息来源:石门县人民法院

▍综合编辑:艾尚石门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