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要求全体员工统一将个人微信名称修改为实名制(例如:张××)……”近日,重庆一大型企业发布“规范员工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员工们的微信名称一律改为真名实姓,并要求大家于3月26日前完成修改,称“逾期未修改者,将予以通报并按制度进行罚款”。

这一规定被员工们晒到社交平台后,引发热烈争议。不少网友质疑“隐私边界”,职场社交工具的“公私界限”也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公司:全员个人微信改“实名”

该通知是重庆一大型制造业企业的员工向重庆晚报记者提供的新闻报料。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该通知全文为:转集团总裁办通知,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沟通效率,规范员工信息管理,保障工作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安全性,经集团研究决定,即日起要求全体员工统一将个人微信名称修改为实名制(例如:张××)。微信工作群昵称依照集团微信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群内所有成员入群后,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群昵称命名规则:员工姓名+公司/部门职务,请集团各公司行政、运营负责人进行宣贯、指导和督促,于2025年3月26日(周三)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者,将予以通报并按制度进行罚款。

员工刘先生说,碍于“可能被罚款”,目前他和同事们只好修改了微信名字,“但也有少数同事对此很生气,表示微信是个人的,坚决不改名字。”

“90后”陈女士,也是该公司员工。她说:“我微信上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的真名。我这几天在疯狂清理好友列表,把不熟悉的人都删掉,也算是保护自我隐私的无奈之举吧。”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该企业下达该通知后,还有的员工选择办新电话卡,以注册新微信号。

27日,重庆晚报记者致电该企业官网公开电话询问此事,工作人员称不便向外界透露,便挂断了电话。

调查:你能接受微信实名吗?

张先生(42岁 江北区某科技公司行政主管):我觉得微信昵称实名制可行。去年我们公司因员工微信昵称混乱,导致跨部门协作时发错文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秦先生(29岁 程序员):微信名字可以改备注,互相改好就行了,凭什么强制要求改实名。要知道,很多人的微信好友还有网友、搭子等,大家并不一定愿意把真名透露给这些不算熟的人。

孙琦(27岁 房地产中介):我的微信名字就是我的全名加我们公司名字,这样方便我工作。我们公司也鼓励大家这样改(但没有强制),我很多同事也是这样改的。

李女士(28岁 室内设计师):微信作为私人社交工具,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干预?个人微信实名,可能给诈骗分子提供“精准画像”。

蒋先生(31岁 美工):我肯定无法接受将我的私人微信昵称更改为实名,除了工作,我还有自己的生活。总之,我觉得,我的微信想叫什么就叫什么!

律师:强制要求个人微信实名涉侵权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李显华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如果企业强制要求全体员工将个人微信名称修改为实名制,可能超出工作管理必要范围,可能侵犯员工对个人账号的自主管理权,涉嫌侵犯隐私权。企业无权对员工直接罚款,企业若以逾期未改名为由进行罚款或解雇,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或提起民事诉讼主张隐私权侵权。

若仅要求员工在工作群内备注“员工姓名+公司/部门职务”,属于合理管理范畴,便于沟通与责任追溯,符合企业正常运营需求。

学者:需在效率与隐私间找到平衡点

重庆市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所长、社会心理学者谭刚强:此次争议折射出数字化转型中的管理困境——当私人社交工具成为职场“基础设施”,如何在提升效率与尊重隐私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企业管理智慧。

目前,已有部分企业改用企业微信、钉钉等专用平台,通过“公私分离”化解矛盾,或可为更多用人单位提供借鉴。

重庆晚报-厢遇首席记者 王薇

编辑:蒋丽霞

校审:李琅

总值班:严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