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3月28日电 (李唯一)“2024年,通过实时开展网售行为监测,福建省共监测网络经营主体(网店)80万余家次,检查网售企业1.1万家次。”28日,在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维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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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陈永整摄

自2018年年底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来,福建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随着药品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互联网、AI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研发外包、委托生产、互联网销售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给药品监管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如,在药品委托生产环节,存在委托方与被委托方责任不清,容易诱发产品质量问题;在药品经营环节,存在网络销售不规范、发案率高,且具有数额较大、即时性强、不易被发现的特点,或发现后固定证据、查处难度较大的问题等。

黄维军表示,福建省药监局今年3月印发《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的方案》,提出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精准的方法、更为健全的机制,以继续深化开展药品领域“四清”行动。

目前,福建省共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34家,专业数264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43家,专业数557个。面对现阶段药品监管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福建如何推动药监工作从“传统模式”转向“科技赋能”?

“通过开展药品网络抽检研究及引入第三方监测机构,福建探索建立药品网络监督抽样工作机制,推进电子取证技术运用。”福建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伦仁表示。

据了解,福建省药监局2024年在全省部署开展的药品领域“四清”行动中,就包括“在药品经营环节,针对网络销售开展‘清网’行动,规范药品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销售市场”。

“福建省药监局将在2024年药品领域‘清网’行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构建全方位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体系,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福建省药监局科技处处长陈峰表示,将提升“两品一械”网络交易监测的针对性、靶向性和覆盖面,强化网络监测的专业技术支撑。同时引导企业开展网售药品信息化追溯,确保网售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据悉,近一年来,福建在推动药品安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卓有成效,不仅专门编制临床试验法规学习题库,对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培训,还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分级分类明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