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争分夺秒
用生命图方便
赢不来速度 更换不来安全
稍不注意就可能酿成大祸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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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福鼎市城东北路往江滨桥方向行驶,当行至福鼎市城区桐山大桥东侧信号灯交叉路口时,与薛某驾驶的从福鼎市城东北路往桐山大桥方向过来的闽J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造成林某受伤及车辆损坏。
责任结果
当事人林某驾驶非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时,未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且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当事人薛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福鼎交警温馨提示
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争道抢行
生命只有一次
切莫抢了时间!丢了安全!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交警微发布
编辑:林锈锈
审核:汪晶晶
监制:张新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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