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
一
我到晋北调研,发现晋西北农村与晋西南差异很大。
2005年曾去到晋西南的夏县调研,发现夏县是我们所说的小亲族地区的典型。我清楚记得,当时调研的一个村办红白事,竟然在村庄街道上摆了150多桌的酒席,全村街坊都会参加人情循环。当然,酒席比较简单,送的人情也很小。我们调研的晋西北 W 县农村办红白事则主要是亲戚朋友参加,街坊邻居基本上不参与,婚嫁大事,本族三服以外的族亲也不参加,丧事也只有五服以内的族亲参加。如果说地缘关系在晋西南十分重要,在晋西北却似乎不重要。在地缘关系重要的晋西南,地缘内的以五服为基础的血缘关系,成为地缘关系的基础,这种血缘关系因而相当有特点,构成村庄社会结构的最基本单元,即小亲族结构。而在晋西北农村,因为地缘关系不重要,地缘内的血缘关系也就变得不重要了,村庄内所有农户呈现出高度原子化的特征。我们可以认为,与晋西南农村普遍存在活跃而且强有力的小亲族结构的情况相反,晋西北农村属于原子化农村。
晋西北农村的原子化还表现在村庄不存在明显紧张的结构,人与人之间关系相对自由松散,人心比较简单,城府不深,敢说直话,敢做真人。我们调研时遇到的小寨乡最大行政村的村支书,虽是独姓,仍然能有效进行村级治理。
二
为什么晋西北农村会是原子化的农村呢?
从调研地区的地理位置看, W 县邻近内蒙古和陕北,气候比较寒冷,无霜期只有120天,农业一般只能生产一季。 W 县年降雨量只有500毫米,属于半干旱地区,农业主要靠天收成,基本上没有径流灌溉。 W 县县域面积有139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有60多万亩,只有大约12万人口,人均耕地有5亩多,可谓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地理特征表现在居住上,就是村民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居住地,居住自由而分散。这种人地关系的相对宽松,就给村庄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从而使晋西北农村表现出原子化的特征。
与晋西北不同,晋西南农村所处地势多为平原,土地生产力较高,人多地少,人口居住十分密集。为争夺有限的土地资源,地缘范围内部以血缘为基础的小亲族关系就变得重要。以五服内关系为基础的血缘共同体(小亲族)之间的激烈竞争,会进一步强化村庄多生育男孩的偏好,以增加下一代血缘共同体在村庄竞争的优势。多生偏好进一步造成人地关系的紧张和村庄内资源竞争的激化,最典型的就是宅基地分配,以及村庄有限耕地资源的分配。比如当前某些地区,村庄具有极其强大的调整土地资源的动力,这个动力来自村庄强有力的平均主义伦理与规范。
也就是说,从人地关系、居住状况出发讨论晋西北与晋西南村庄内的血缘关系差异,是一个很重要的角度。以宅基地分配为例,在人少地多的晋西北,村民要建新房,可以相对自由地选择一块土地作为宅基地,不必受到各种约束。在人多地少的晋西南,因为人口密集,很少有可以建新房的新宅基地,有限的宅基地如何分配,村庄必须制定出严格细致的规则。这些规则往往是村庄集结起来的各个不同的五服内血缘共同体(小亲族)博弈的结果,因此,规则并非只有情理法,而且受到共同体力量的巨大影响。人多势众的强势小亲族在村庄资源分配中有优先权,这会进一步刺激其他小亲族通过生育来强化下一代在村庄竞争中的优势。
不同血缘共同体之间的竞争既是地缘关系紧张的结果,又是地缘关系的重要条件。地缘范围内的资源紧张及为资源分配而产生的激烈竞争强化了村庄内的血缘共同体,不同小亲族之间的竞争所形成的均衡状态就是村庄强有力的规范与规则。村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这些规范与规则,都要在这些规范与规则指导下行动,都会将个人言行包装成为符合地方规范与规则的言行。谨言慎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形成对有限资源分配的竞争。为了维护秩序底线,社会就会形成针对竞争的规则与规范。资源越稀缺,竞争就会越激烈,就越是需要强有力的规则来对竞争进行约束(比如村规民约),为了维持规则社会也要支付更高的成本。反过来,资源越充分,竞争就越少,就越没有必要形成强有力的规则,以及社会为维持规则所要支付的成本就越少。规则越少的社会,人的个性越容易得到张扬,其行为越是理性,血缘基础上的生物性关系就不会被赋予强烈的社会性色彩。
正是相当宽松的人地关系和充分的资源条件,使晋西北地区的个体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他们更不愿为遵守规则而付出牺牲本能本性的代价。晋西南地区人地关系的紧张则会造成村庄结构的紧张,人与人关系的紧张,以及人与自己内心欲望关系的紧张,每个人都不得不生活在强有力规范的约束之下,言不由衷,甚至为了争取更多的有限资源,不得不强化血缘共同体内的成员关系。
南方宗族型地区,村民往往是聚族而居,形成了强有力的宗族认同与宗族行动能力,从而有能力调节村庄内的资源分配。问题在于处理不同宗族之间发生的纠纷。如果地方没有清晰的处理纠纷的规则,具有行动能力的不同宗族之间就可能引发大规模械斗,这显然代价太大。因此,宗族地区一般倾向对可能引发纠纷的各种事端形成基于情理法的规范。与华北小亲族地区规范主要用于解决村庄内冲突不同,南方宗族型地区的地方性规范主要用于解决不同宗族之间的冲突。
三
无论是村庄内的还是村庄之间的规范,其维系都需要成本,这个成本最终要平摊到社区成员身上。正由于规范的存在,农村资源分配具有规则,代价最小化利益最大化,农村社会维持了基本的秩序。
资源很丰富的地区,因为缺少对资源的激烈争取,就缺少产生规范以及支付维持规范成本的动力。比如,在宅基地资源很丰富的晋西北农村,如果村庄内宅基地有限,在村庄内建会引发矛盾,农民完全可以另外找一块土地作为宅基地建房。正是可以自由选择,极大地降低了选择宅基地时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就没有产生约束人们行为的关于宅基地分配的村规民约。
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地关系状况对村庄结构具有基础的影响。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