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7日讯近日,广州(发布),一段发生在地下车库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热议。监控画面中,一位男童在车库入口路中间摆放反光锥,紧接着一名司机开车驶入车库,司机被该反光锥误导,直接撞上墙,酿成了不小的损失。网友:这种责任该怎么划分?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对此,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桂友德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已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从视频来看,行为人明显为未成年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作为孩子家长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地下车库这种车辆频繁出入的半封闭空间是不适合儿童逗留,更不是孩子玩耍嬉戏的地方,而家长因为疏于监管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没有积极主动阻止其行为,导致了车辆为了躲避突然出现的障碍物失控撞墙造成车辆实质受损。所以这位男孩家长作为监护人依法必须对于车辆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爱玩是孩子的天性,但是作为家长必须告诉孩子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地方可以玩,这起事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社会和家长们都敲响了警钟:规则、法律面前并不因为孩子年龄大小而剔除其责任,而是这种责任需要大人承担。
在此我们也呼吁,作为家长平时一定要给孩子做好安全教育知识的灌输,同时也要承担起监护职责,避免造成危险事故的发生。
闪电新闻记者 郝彬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