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度新闻记者 王可欣 特派记者 李达森

3月27日,维度新闻记者从“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被害人刘某怡父亲刘先生处获悉,3月26日,山东两名女幼师出租屋被害案二审宣判,当日法院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告知,对被告人李某勇维持一审死刑原判。

维度新闻此前报道,青岛检察院曾指控,被告人李某勇(男)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对同学李某菲(女)和堂哥李某辉产生报复心理。他通过蹲守、跟踪等方式获取了李某菲的住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菲住处伺机作案。

2023年12月11日晚,李某勇携带单刃刀至李某菲的出租屋,敲门入室,持刀猛捅数刀致其当场身亡,又杀害了无辜的室友刘某怡(女)。一审中,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勇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维持原判是意料之中的,李某勇该死!” 刘先生向维度新闻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接下来他会继续为女儿被认定“见义勇为”的事而奔走。

此前,被害人刘某怡父母在接受维度新闻采访时多次表示,希望女儿被认定为“见义勇为”。根据一审判决书,李某勇于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至李某菲住处,敲门入室,趁李某菲不备持刀朝其胸、腹部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被害人刘某怡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菲当场死亡。李某勇恐罪行败露又持刀朝刘某怡捅刺数刀,二人发生撕扯,刘某怡倒地,李某勇持续捅刺划割其颈部,刘某怡当场死亡。

对此,广东侃言律师事务所李彩娥律师表示,刘某怡和凶手发生撕扯最终致死一事,客观产生的积极影响就是避免了第三位室友崔某被继续伤害,同时避免了凶手的下一个目标,也就是他的堂哥被害。这样的客观事实也是刘某怡“见义勇为”成立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