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6 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八 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邵明杰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一 级调研员周在宇,副主任朱艳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杰、张波、张剑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吕玉民,县检察院检察长夏辉,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张关锋, 县法院、 县监委、 菏泽生态环境局单县分局 负责人,各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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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 《单县人大常委会 2025 年工作要点(草案)》 、《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草案)》、《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 审议表决 了 县人大监司委关于 2024 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听取和审议 了 县政府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县政府关于 2024 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审议通过了县政府相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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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明杰强调, 2025 年工作要点 已经县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要细化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抓好实施。《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单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要 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力度,对报备规范 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实质性审查,全面提高审查质量,做到 “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要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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