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3月26日),记者从山东青岛平度遇害女幼师家属及代理律师处获悉,两名女幼师遇害案二审已宣判,法院维持原判,此前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李某勇维持死刑。

其中一名遇害幼师刘某怡。
其中一名遇害者刘某怡的家属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次二审不公开宣判,以寄送判决书的形式告知家属结果,目前他还暂未收到判决书。他表示,自己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下周就是清明节,这个结果可以告慰女儿”。
刘先生称,后续会带着二审判决书,前往平度市人民法院进行沟通,重启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此前因为等待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平度市人民法院暂时中止了该民事诉讼。他还表示,后续会继续推动女儿见义勇为称号的申请。
此前报道,2月19日,两名女幼师遇害案二审在青岛市平度看守所法庭结束,将择期宣判。其中一名遇害者刘某怡的父亲刘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李某勇在庭审中“仍以精神异常为由狡辩”,妻子的情绪因此受到极大刺激。刘先生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对即将宣判的二审结果有信心。
刘先生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李某勇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想要报复同学李某菲、堂哥李某辉。2023年12月11日晚,李某勇来到李某菲住处,持刀捅刺李某菲并将其逼入合租室友刘某怡卧室继续捅刺,致李某菲当场死亡。李某勇恐罪行败露又持刀杀害刘某怡,随后其逃至李某辉住处附近,于12日凌晨被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李某勇整个作案过程,行为清晰、目标明确,未反映出存在精神障碍状态,未同意其司法鉴定的请求,最终李某勇被判处死刑。刘先生表示,一审宣判后,李某勇当庭提起了上诉。
刘先生去年已提起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平度市人民法院于去年12月受理。刘先生表示,提起诉讼并没有敌意,也不是要求赔偿,只是希望能通过法庭与各相关方建立联系,以便后续为女儿申报见义勇为称号,“算是对逝者的尊重,也是她价值的体现,对我们也是一个心理安慰”。
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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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赖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