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男方坚持无罪辩护,案件全程回顾

3月25日,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迎来二审,上午9点审理刑事部分,下午3点进行民事部分。

事件回顾:从相识到案件发生

案发前,男方席某某与女方通过大同阳高县的一家婚介所结识。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回忆,2023年1月30日,两人相识后很快确立恋爱关系,感情发展迅速,经常手牵手出门约会,彼此觉得合适后便决定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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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女士表示,对于18.8万元彩礼,她并无异议。但订婚前,女方提出希望在婚房的房产证上加名字,郑女士认为应等结婚后再说。2023年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行订婚仪式,当天支付10万元彩礼,并赠送7.2克的戒指。同时,男方家还书面承诺,婚后一年内会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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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日:婚房内的冲突

5月2日,女方宴请席某某后,两人回到婚房休息。据郑女士称,二人发生性关系完全是自愿的,然而,女方在事后突然情绪激动,甚至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席某某见状,试图控制住她,并拖拽其回房,计划先稳住她再下楼取车。

不过,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女方当时明确拒绝婚前性行为,但席某某仍强行发生关系。事后,女方极度情绪化,点火焚烧家具,并逃出房间,从13层楼梯间向外呼救“救命”,却被男方强行拖回房间。随后,席某某还拿走女方手机,直到路上接到女方母亲的电话才归还。当天晚上,女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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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后发现,女方曾多次向席某某表示自己反对婚前性行为。事后,她向母亲哭诉自己遭受强暴。法院认定,尽管二人系恋爱关系,并已按民间习俗订婚,但并未正式登记结婚,席某某的行为仍构成强奸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民事争议:彩礼退还成焦点

除了刑事部分,彩礼问题也引发了纠纷。法院认为,男方支付的10万元彩礼及戒指属于彩礼范畴,而女方在立案前已将彩礼退还至婚介所,并通知男方家取回,但男方母亲拒绝领取。因此,法院驳回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此外,男方还要求退还订婚宴及多笔日常消费,但法院认为这些支出属于恋爱期间的正常花销,不支持其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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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女方骗婚”“以告强奸进行敲诈”“双方系同居关系”等网络流传的信息,法院明确表示均为不实消息。

二审最新进展:男方坚持无罪辩护

3月24日,席某某母亲郑女士表示,家人依旧认为女方的目的是让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并强调儿子并未认罪认罚,二审仍坚持做无罪辩护。

在二审庭前会议上,席某某一方提出多个申请,包括调取新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重新鉴定、补充勘验,并要求女方及证人出庭作证。此外,控辩双方均提交了新的证据。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具体判决结果有待法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