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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李婷(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法官)

推荐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推荐理由: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李婷在日复一日的家长里短中抽丝剥茧,在一地鸡毛中探寻人性善恶,用温度、力量、情怀守护公平正义。

李婷通过机制创新有效解决类案问题,办理了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案件。李婷在主审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在全省首发家庭教育令,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判后,李婷一直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及时解决了孩子重返学校学习的问题。该案作为“云南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作为五华区巾帼宣讲团成员和法治副校长的一员,李婷创新设立区法院民法典点单式普法品牌,联合昆明教育电视台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品牌,将普法触角向新媒体、基层深处延伸,将法律知识与良好家风传播至群众之间。

作为家事法庭庭长,李婷立足审判,敢试先闯,在区检察院、区教体局、区妇联、区民政、团区委、社工组织等单位聘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联合开展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立体式维权网”。家事法庭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4年,李婷到黑林铺法庭工作后,以道交纠纷“三车道”工作法、多元解纷“三联调”工作机制、护航乡村振兴“三服务”工作举措为主要内容,全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不断激发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维护基层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