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讯(记者 林靖)随着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免税购物的实惠,但部分人利用政策便利,非法套购免税商品牟利。记者日前从北京四中院获悉,本市首例利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行“套代购”走私刑案审结。
2021年1月至2023年7月,被告人王某多次利用他人海南离岛免税额度购买海南离岛免税商品,通过邮寄的方式获得上述货物,并在内地进行二次销售牟利。经计核,王某偷逃应缴税额近2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利用他人海南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分散购买免税商品后再次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鉴于其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缴部分税额,法院对其从轻从宽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1万元,剩余税款向其继续追缴并上缴国库。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重要举措。组织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商品销售牟利,属于新型走私。利用自身免税资格和额度为他人有偿“代购”也属违法行为。
四中院刑庭庭长、该案承办法官张勇提示,消费者应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拒绝帮他人“套购”“代购”,若发现他人“套购”“代购”线索,可通过海关12360热线履行公民监督义务,任何突破规则的红利攫取,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