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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婚房。 受访者供图

3月25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刑事、民事案件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均未当庭宣判。此前一审,男方席某某被判强奸罪。25日,其母亲告诉南都记者,当日庭审中,女方吴某某依然没有出庭。

上午的刑事庭审中,男女双方是否发生实质性的性行为成为辩论焦点;而下午的民事庭审中,法院提出以调解方式解决彩礼返还纠纷,由于女方并未出庭也未能结案。

家属质疑

  伤情鉴定结果在批捕后才出  

25日傍晚,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民事彩礼返还纠纷二审结束,男方席某某的母亲郑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当天上午和下午的刑事、民事庭审中,女方吴某某依然没有出庭。

郑女士表示,针对彩礼返还纠纷,他们的诉求是通过判决的方式拿回彩礼,法官建议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调解的方式我们也接受,得出一个调解的合约,女方在上面签字。但是今天女方没有出庭,也结不了案。”她表示,下午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原本表示待他们合议后将当庭宣判,“我等了快一个半小时,又说不宣判了”。

此外,郑女士表示,上午的刑事庭审中,男女双方是否发生实质性的性行为成为他们与检方的辩论焦点。郑女士认为,如果儿子真的强奸了吴某某,双方身上应该会有伤痕。正因如此,郑女士对检方在吴某某伤情鉴定结果出具前就将儿子进行批捕一事也有所质疑,但她表示,在此次二审中,“检方未就此质疑做出合理解释”。

郑女士表示,2023年5月2日晚的一段录音是儿子席某某成立强奸罪的重要证据。她介绍,录音中,吴某某母亲先询问郑女士儿子“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对吧”,儿子说“嗯”,随后吴某某母亲又问“强暴吴某某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我儿子就‘嗯’了一声”。

郑女士称,25日庭审中,儿子表示当时是“出于对长辈的尊重,不想跟她发生冲突,就应付了一句”。

郑女士称,早上的庭审中,她看到儿子憔悴了很多,“一说话就开始哭,情绪有点崩溃,哭了两次”。她告诉南都记者,儿子在陈述时说自己花了十几万的彩礼,结果背上强奸的罪名,“他说自己很冤枉,希望二审法院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我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尤其是刑事方面。要是我孩子无罪的话,就让他快点回来,我看着他真的很憔悴。”郑女士说。

 案情回顾

  彩礼纠纷案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强奸一案,对席某某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4年3月28日,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宣判称,经查明,2024年1月31日,女方将彩礼款10万元和2枚戒指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于当日通知席某某母亲郑某某取回上述财物,但其拒绝领取,仍坚持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款10万元及2枚戒指应认定为彩礼范畴。女方已于立案前将该彩礼退还至婚介服务部,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但其拒绝领取。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故男方在女方已退还上述彩礼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仍坚持通过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请求已无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

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