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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法院被评为“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中共佳县县委、佳县人民政府对2024年度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佳县人民法院被表彰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自帮扶工作开展以来,佳县法院紧紧围绕县委乡村振兴总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一是院领导多次前往帮扶村村对乡村振兴工作实地调研,制定帮扶计划,不断健全帮扶机制,强化帮扶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以为民办事服务为根本,定期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慰问金、米面油等物资,激励全村上下和广大党员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主动投身本村各项事业发展。三是驻村工作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综治维稳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并围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进行普法宣传,为提升村民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佳县法院驻村工作队将进一步扛起帮扶责任,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帮扶措施,扎实有效工作,不断为乡村振兴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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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法院荣获“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县政协通报表扬202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及个人,佳县法院被表彰为“2024年度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党组成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张少锋被表彰为“优秀政协委员”。
佳县法院坚持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健全办理机制,细化办理流程,夯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要求,确保提案高标准办理到位。2024年,佳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司法的参与、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完善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格局,一审新收民事案件同比下降12.5%,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4份。
佳县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作为今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动力,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和效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
供稿:刘 锐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