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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检察院召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调研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瑜,市检察院“抓实‘三个管理’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研究”课题组成员,基层检察院部分中层干部参加座谈。
会上,课题组成员和基层院中层干部代表汇报了开展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实践、遇到的问题以及抓实“三个管理”的思考。陈瑜检察长同与会人员深入交流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
两级院要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科学管理引导全市检察人员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把检察管理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聚焦两个重点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思考推进。
一方面,聚焦构建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长和检委会决策管理、办案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检督部门司法责任管理、政工部门干部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明确权责归属、形成管理合力,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管权的统一、管案与管人的结合。
另一方面,聚焦贯通推进“三个管理”,落实好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省院即将修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健全宏观业务质效分析、共性业务指导机制,推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实质化,加强检察履职办案全链条各环节的科学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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