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炒的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于2025年3月25日开庭,席某某在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当庭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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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亲属已经提交了新的证据,期待能够有一个好的判决结果,根据刚刚网传的消息显示,二审的庭审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这起案件已经历经了两年之久,之所以拖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是因为这起案件的影响太大了,毫不夸张的说,这起案件的判决将会对整个社会的风气造成很大的影响。

言归正传,我们再梳理一下事情的发生经过,当时,席某某和自己的未婚妻参加过订婚宴以后,就来到了他们的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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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间婚房里面,两人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报警,声称遭到了强奸,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双方已经订婚了,女方也同意和男方到婚房去,而且还在电梯里面做出搂抱的亲密动作,显然是已经承认了双方的关系。

那为什么又突然反告强奸呢?其中还有什么样的隐情不为人知呢?就在刚刚网上有人发布了一段视频,更多的细节也被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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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当中,席某某的一位亲友表示,当时女方的大哥来协商这件事情的,一进门就直截了当的提出了要求,必须把妹妹的名字加在房本上面,然后把彩礼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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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双方在订婚的时候已经签署了订婚协议,订婚的时候,男方付给女方十万彩礼一枚戒指,等结婚的时候再把剩下的十万彩礼给女方。

结婚一年后,男方会把女方的名字加在房本上面,看到这里,真的是令人唏嘘,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好端端的一桩婚姻硬生生的给做成了一桩买卖。

这哪里是在结婚,这分明就是在谈生意啊,我们不仅要问,这样用金钱换来的婚姻意义何在?

事实证明,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必然是危机四伏的,原因也很简单,从订婚协议上就能看出来,这桩婚姻充满了金钱的味道。

果不其然,男方以为订婚了,并且已经支付了十万的彩礼,反正只差一张结婚证,两人就是合法夫妻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在婚房里和未婚妻发生了关系。

没想到对方的大哥却直接上门,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并且把剩下的十万彩礼全部支付,否则的话就会告对方强奸。

这样的条件似乎带有一丝威胁的意味在里面,当然了,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凡是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关系的,都属于强奸。

但是如果女方的家属在事前的时候曾经提过条件,而事后因为条件没有满足,又直接反告男方强奸,这样的强奸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呢?

这么说吧,是不是如果当时,南方席某某如果肯妥协的话,直接把十万给了女方,然后再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件事情就不属于强奸了呢。

按照女方大哥的做法,确实是这种逻辑,所以本案的争议点也在这里,如果没有女方大哥上门要求把房本上加上妹子的名字,然后把剩余的十万彩礼支付这件事情,女方起诉男方强奸,虽说也会引发舆论关注,但是绝对不会造成今天这么大的影响。

提了条件,在条件没有得到满足以后,然后就控告订婚的未婚夫强奸,这样的事情在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匪夷所思,也刷新了所有人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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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其实男方在这件事情上也准备做出让步了,也已经签协议,在房产证上加名了,但是仅仅因为晚到民政局五分钟,事情就发生了大反转。

更重要的是,二审的时候,男方家属提供的最新证据显示,根据席某某妈妈的说法,两人根本就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内裤什么的都是完整的,女方还是完璧之身。

这样一来,这起案件就可能会出现大反转了,因为女方的处女膜还是完整的,没有破裂,就证明女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

如果女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那么又何来强奸一说呢?当然了,目前这还只是男方单方面的说法,还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对于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