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这么多年的工资都没有结果,我还以为要不回来了呢!法官,太感谢您了,我们的血汗钱终于有了着落......!”刘某对法官激动地说道。

近日,石阡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依法保障了追“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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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被告粟某承包了某道路建设工程,原告刘某等6人在被告粟某承包的工程上施工,工程结束后,粟某未能足额支付刘某等人劳动报酬,并给刘某等6名农民工出具《欠条》并签字确认,因粟某一直拖欠未支付,该6名农民工多次索要工资未后,遂将粟某诉至石阡法院花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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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花桥法庭收到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启动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程序,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迅速了解案情,明确争议焦点。在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确保双方当事人都有充分的表达自己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保持高度的耐心,认真且专注地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解释《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劳动者工资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反复进行沟通协调,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粟某对拖欠工资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同意支付剩余欠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支付+担保承诺”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此次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成功解决了农民工长期以来的讨薪难题,让农民工能够安心地拿到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更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各方之间的纠纷和矛盾,这不仅是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维护。下一步,石阡法院将持续开展“护薪暖心”专项行动,将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到底,同时将持续聚焦乡村治理需求,深化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