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经查,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河南润弘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汇信医药有限公司3家医药企业在涉案期间合谋推高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销售价格,涨幅达11-21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3家医药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约2.23亿元。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