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假期,带着孩子回到故乡山西省洪洞县走亲戚,顺便看了几处“国保”“省保”文物单位,包括霍山脚下的“省保”单位碧霞圣母宫。这是一座明代的道观,有500多年历史,因为原先夯土墙体的墙根数百年受潮,主体建筑已修缮过,主殿里的塑像和木雕盘龙也保护得不错。在殿角的一个柱础石鼓上放着风化损坏的半个螭吻和一个脱落的小侍女像,这个小塑像只有手掌大小,我把她扶起来仔细看了看,脸庞饱满、发髻清晰、衣纹流畅,应该是原物,但因为是乡村里的庙观,目前没有复原到原位的能力吧。这就是山西文物的特征和保护的难度所在:包括531处国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5.4万处、古建2.8万处,元代之前的古建80%都在山西,而不可移动文物大多分布在县乡村,品质高分布广,保护难度巨大,资金、技术、人才都不是一个省份所能承担的。
2024年首款国产3A游戏《黑神话:悟空》带火了全国文物景区旅游热。然而,在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同时,很多原本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单位“被迫”开放或超时、超量接待游客,对文物保护造成很大风险,同时也凸显出全国文物景区在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上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也是在文物旅游最热的时候,我逐渐意识到应该从法律法规的角度重申“保护第一”。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不能因为短暂的经济利益而超越文物法规定的开放程度标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国文物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中华文明溯源的佐证物和中华文化符号的附着物,这是旅游收入所不可同日而语的。
文化遗产保护是“国之大者”。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是1982年通过的,包含6部行政法规、10部部门规章、400多部地方立法,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尤其重点文保单位都有开放程度标准规定。令我欣喜的是,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强调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突出社会效益,有效利用文物资源向社会开放。古建遍布中华大地,其中彩塑、悬塑、壁画等珍贵文物历经千百年岁月,相当一部分险情严重,亟待进行抢救性保护,有些文物单位属于绝对不能开放范畴,有些文物单位只能在特定时段开发,有些文物单位需要限制每天的人流量,都应该在文物保护法的框架下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施行,既更好地保护了全国珍贵文物,同时让全世界游客都能领略到中华大地上文化瑰宝的魅力。我也据此建议向社会公布重要文物单位的开放程度标准,做到普及化、透明化、制度化。这就需要贯彻国家文物局由“抢救第一”转向“保护第一”的依法治理新理念,各级政府和文物、文旅部门、管理单位一定要把文物法律法规挺在最前面,牢固树立保护第一的观念,做到不违法不违规,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合理开发利用。同时,应该由国家文物局和文旅部牵头,各级文物保护部门会同文旅部门组织专家学者研究梳理全国重要文物单位的存在险情、受保护程度和可承受开放时限与接待流量,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并在文保单位门口做出醒目标识。此外,我们还要明白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在文物核心安全区域之外建设体验感更好、文物故事更生动的360度球幕主题影院,同时加强文物数字化展陈质量,建设更多数字化复制品展览馆和沉浸式体验馆。时下的数字技术和AI技术带来的审美体验比文物实体更高,呈现角度更多,在险情严重不具备开放条件的文保单位建设数字化展览馆和活化体验馆,是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最有效手段。同时各级文物、文旅部门要多组织讲解员培训,指导文保单位提升讲解水平,讲好文物故事,使游客获得文物实体之外更多历史文化内涵审美体验。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作协主席)
(图文来源于“人民政协网”,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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