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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高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高朋利用担任京投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融资建设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高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高朋出生于1972年7月,辽宁凤城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高朋早年曾在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底,高朋“由企转政”,任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北京南站地区管委会主任(兼)。直至2014年开始担任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2015年12月,高朋调任顺义区,先后担任代区长、区长等职务,同时兼任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2018年4月-2023年3月,高朋担任顺义区委书记。

2023年3月,高朋升任北京市副市长,同时兼任顺义区委书记,跻身副省级。根据北京市政府网站公布的领导班子分工,他主要负责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方面工作。

仅仅1年之后,2024年4月2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他是2024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的第22名中管干部,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北京市落马的首个副部级官员。

2024年10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高朋被“双开”。

作为经济学博士,高朋被指“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同时,中纪委对他的“双开”通报还提到,高朋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并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

2024年11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高朋作出逮捕决定。(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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