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律师界接二连三的“讣告”震惊了法律圈,就在最近的3月17日、18日、19日的三天,网上出现了律师去世的“三连发”,可见情况之严重。

更有自媒体发文称,其中的一名律师的猝死细节是:凌晨1点,律师倒在了堆满案卷的办公桌前。急救人员赶到时,他电脑屏幕还亮着凌晨2点完成的开庭的备忘录。这位律师,据说年薪超过200万元。

在这些感叹律师接连猝死的文章留言区,总会有网友提到的观点是,法官有几个猝死的?

每逢看到这样的留言,就像看到了法官要求将自己的工资待遇提升到律师每个案件的代理费一样,令人震惊,为何会有这样的想法?根本不在一个频率和轨道上的职业和工作环境,只因为都是法科毕业生的,真的具有可比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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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在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屡次提到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例如,2017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到,“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2017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到,“95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用无私奉献乃至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一度引起了法官工作压力大的社会重视。

然而,这个数字在近两年在大幅的下降,例如,2023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到,“14名司法人员倒在法庭、牺牲在执行现场”,2024年的工作报告中提到,“17名司法人员忠诚履职,献出宝贵生命”。据此,某些自媒体的文章也就成了,一年法官牺牲17名,今年一季度律师就去世20名,对比意味强烈。

有网友对比之后发现,法官在职去世数量的下降,伴随着的是律师英年早逝数量的上升,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此消彼长、压力传导的关系呢?也许,这也是很多网友好对比两者之间关系的原因吧!

如果排除了牺牲是因为暴力伤害的情形就会发现,律师跟法官工作岗位上的,共性都是工作压力大、平日里锻炼少、体质上具有慢性病潜伏等等,多发于一些心梗或脑溢血。不同的是,律师多是去世于急发性病症,而法官很多是癌症等慢病不治之症。

都知道,年富力强的英年早逝,不管是猝死还是不治之症,第一杀手就是长期的工作生活压力大、情绪恶化导致的内分泌失调,但仔细分析律师跟法官的职业性质、工作环境和压力来源就会发现,两者存在着显著差异。

对于律师而言,压力主要来自没有案源时的煎熬,需要揣摩客户和市场的喜好和变化;有了案源之后的案件处理,包括跟司法机关打交道的不确定性,以及案件结果如何向客户交代。综合起来,律师的压力主要是围绕着收入提升和市场开拓而来,跟行业内的竞争环境有关。

而法官的压力则是,主要来自法院内外的行政管理压力,诸如上级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的考核要求、提拔晋升等关键时刻的人事关系处理、以及办案负责制的责任压力。综合起来,法官的压力主要是来自上级要求和自身的晋升渴望,也算是跟收入有关,但更多的是晋升和责任。

用网友的话是,虽然两者常常是办案过程中发生了猝死,但法官是为了完成上级要求的办案任务,律师则是为了自己更好的赢得客户和市场的满意,根本不在一个轨道上。

从社会反响看,法官的去世,更多的直接跟“以身殉职”、“公平正义”联系起来,律师的趋势,则更多的是跟“个人的家庭的悲剧”联系起来。这从两者去世后的待遇和单位的处置上,就可以看出。

都是法律学科出身,号称要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多年,但法官之路、律师之路, 就像起点相同但三角形的两边,随着从业年限的增长,职业追求的目标相去越来越远。当然,那些司法勾兑、狼狈为奸的除外。

律师的职业目标是服务客户、开拓更大的市场,法官的职业目标则是提拔晋升、从办案一线到指导别人办案。由此决定了,就算是两者办案的交叉点上,法官的办案目的跟律师的办案目的也不是相同的。

法官的办案目的是尽快结案,别把矛盾引到自己身上最好;律师则是尽可能的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最大化,有时可以采取各种手段。于是,我们也就看到了法庭上,法官往往允许律师明显的畅所欲言表演给当事人看,可这些“畅所欲言”压根体现不到案件的裁判文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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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经常给出“公平正义”的旗号,但造成律师、法官工作压力的成因和表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任何行业出现过劳死的现象都是不正常的,但动辄就拿另一职业的情况来对比和开解,更是不正常的。

今天,一起曾经很多律师通过各方媒体渠道为之鼓与呼的刑事案件一审宣判了,而且是多项罪名被判无期徒刑的重判。具体而言,代理本案的律师面对这样的结果,肯定面临着如何向当事人交代,给出下一步建议的压力;而审理案件的法官,则要面临着自己的审判活动受到主要来自上级等各方面严格审视的压力。

如此不同的压力,还会有人觉得具有可比性吗?当然,烟语君希望,法律人的内部,首先实现有序竞争、权益保障的法治,不要出现报复性的暗箱性的拳脚相加,恐怕也只有这样,才能不再出现法律人的过劳死,也不再出现此类的互相“攀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