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村小卖部逐步走向正规化,这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进步的巨大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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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齐鲁晚报报道,胶州一位老妇年近七旬,在村里经营一家小卖部,因售卖方便面过期,遭到职业打假人举报,被索赔千元。据该小卖部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所长称,该职业打假人是一对外地夫妻,一周内在其辖区内发起了9起赔偿,全部为农村小卖部,拿到数千元“和解金”。
该所长对此类案件左右为难,他说:“一方面身为执法者我们不能不管,不管就是渎职,而对这些社会危害较小的老年人进行处罚,又会在良心上受到谴责,被老百姓戳脊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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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这番话说到了人们的心坎儿里。换位思考,确实很难办。一边是省了一辈子的老人,就如这位老妇,她说自己老眼昏花看不清字,而且即便发现了过期食品也舍不得丢,自己吃掉。而另一边则是职业打假人,拿着确凿证据前来举报。法理和情理各站一边,执法者左右为难,这本身其实也是执法的温度体现。
不过,据该所长称,这一执法困境,得益于今年1月底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开出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已有所改观。近期针对农村经营者的职业打假人投诉案件正大幅减少。
然而,类似这名老妇的遭遇仍然难以避免。要让农村小卖部做到完全规范存在一定难度,而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步伐不减。我国立法没有对“职业打假人”作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执法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进行辩证分析。
就如老妇这起案件,最终结果双方和解,老人赔偿200元。这样,老人既会吸取教训,又不会有太大负担,打假人也能够有一定获利。同时也会敦促有关部门帮助农村小卖部逐步走向正规化,这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进步的巨大推力。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