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居住环境艰苦

学生“豪气送房”

1983年

二十出头的张玮成为了

上海音乐学院资深声乐教授

陈老师的学生

就此开启了

一段特殊的师生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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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陈老师住在上海音乐学院教工宿舍,一间仅15平米的小房间里,厨房、卫生间还要和邻居四口之家共用。

而陈老师的弟弟于1984年调到上海交通大学任教,一直都单身的姐弟俩就此相依为命。

因为当时音乐学院条件有限,直到1996年退休,一直单身没结婚的陈老师都没能分到一套独立的福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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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玮表示

自从1983年认识陈老师之后

就深深地被陈老师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面对老师生活的窘境

2001年

张玮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全款买下法华镇路

一套125平米的房子

给两位老师居住

张玮表示,考虑到老师看重户口,为了让他们住得安心,张玮还让两位老师把户口也一起迁过来。但因为不是亲属关系就不能迁户,张玮为此还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两位老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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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里,张玮与两位老师亲密无间,如同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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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

陈老师及弟弟先后去世

给老师操办完后事的张玮

想要拿回自己购买的这套房产

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时

却发生了意外

陈老师远在外地的两位外甥

在已经继承了老人上百万的存款之后

拒绝了张玮变更产证的要求

张玮认为

这套房屋是她全款买来给老师居住的

而且,两位外甥因亲属关系较远

又常年居住在外地

仅是隔几年来看望两位老人一次

无其他联系及赡养行为

因此,张玮一纸诉状将

老师的两名外甥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确认其享有涉事房屋的全部产权

在采访中

两位老师的多名学生和朋友均表示

两位老师曾经向他们说过

房屋是学生张玮购买

等去世以后要还给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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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有多名证人以外

张玮还有一段

她与其中一名外甥的电话录音

这名外甥在录音中说道:我当时由大连回昆明途经上海的时候,阿姨跟我和我爱人都明确地讲明了这个房子是张玮买的,然后达成的共识是这个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他们可以住到身故以后,那么住到身故以后,这个房子一定是要还给你的。阿姨那回是很明确的,包括我舅舅都跟我交代清楚,所以我的这个认知和立场不会改变,不该是我拿东西,我一分我都不会拿。

据悉,这起案件已被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

看了这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后

有网友表示

人性经不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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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气愤地表示

如果房子让外甥继承了

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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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建议

应该要提前做好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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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

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

不能仅听一方当事人的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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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自:案件聚焦、新闻坊

微信编辑: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