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就医备案
Q
哪些人可以办?怎么操作?
适用人群: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
办理渠道:
● 线下办理: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 线上办理:通过“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平台APP、电话等渠道办理。线上申请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二、职工医保关系转移
Q
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江府办〔2023〕12号)规定:
● 省内跨市转移: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
● 跨省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三、省内跨市生育如何结算?
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包括以下情况:
● 终止妊娠
● 分娩住院期间
●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四、异地就医零星报销
Q
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规定:
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病历资料
其他材料
●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意外伤害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填写个人承诺书
●特殊情况需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
五、江门市是否实现
省内跨市就医免备案?
江门市于2023年6月30日上线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功能。参保人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可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六、深圳医保个人账户
无法在江门使用怎么办?
深圳市医保个人账户为“虚账”,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暂时无法在“实账”地市直接使用。如果需要使用普通门诊或门诊特定病种额度,可咨询深圳市参保所在区的医保中心,或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在江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或门诊特定病种统筹额度的报销。
七、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
显示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医保电子凭证出现多个参保地信息,说明曾在多地有参保记录。可在医保电子凭证界面下拉“参保地”选项,选择现参保地所在地市,即可在现参保地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八、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2022年12月4日修订):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已垫付生育津贴的,可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地级以上市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其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因客观原因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信息采集表》
九、生育津贴假期天数如何计算?
女职工生育产假
● 顺产:98天
● 难产:增加30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女职工终止妊娠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15天至30天(根据医疗机构意见)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75天
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 取出宫内节育器:1天
● 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
● 施行输卵管结扎:21天
● 施行输精管结扎:7天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
结语
医保政策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医保。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拨打江海区医保服务热线:0750-3898610,3898286。让我们一起守护健康,享受医保带来的便利。
医保小贴士
● 异地就医备案:提前办理,避免就医时的不便。
● 医保电子凭证:及时更新参保地信息,方便就医。
● 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不要错过申请时间。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海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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