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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日报全媒体讯(全媒体记者 李金欣 通讯员 胡婷)为坚决遏制乱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怀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并结合怀化实际制定了《怀化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正面措施清单”“负面措施清单”》(下称《清单》)及任务分解表,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确保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

《清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聚焦入企检查前、中、后全流程,围绕检查主体、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程序、检查实效、纪律要求等方面,严明了15项负面禁令,为行政权力运行立规矩、划边界,明确了15项正面措施,规划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路径。

《清单》通过系列正面措施和负面禁令,构建起“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立体监管框架,形成闭环式管理链条。在规范检查主体方面,既强调“持证上岗”的法定资质,又禁止“无证检查”的越权行为;在优化检查流程上,既要求接受“扫码入企”的数字化监管,又杜绝“干扰经营”的随意检查;在监督问责机制中,既建立行政检查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又严禁任性处罚和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行为。

据悉,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市注重打好政策组合拳。先后出台了《怀化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怀化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让过错执法行为追责于法有据,确保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实施柔性监管执法机制改革,制定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柔性执法办案指引,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对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用好约谈提醒“利器”,围绕参考率、通过率双提升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并增加人员力量,构建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下一步,怀化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对《清单》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创造更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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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怀化/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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