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起,慈溪市将在38处位置复用、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以下8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⑧“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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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甬派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