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3月1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4年度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曾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关宇主持,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东参加会议。

会上,六塘、中渡、融水、斗江、雒容、三都等六个人民法庭就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分别进行经验交流发言。
关宇总结了2024年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高度肯定全市人民法庭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便民解纷和诉讼服务网络,做实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有效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指出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开展以案示法、完善诉讼服务、夯实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特色品牌创建等六个方面,对全市人民法庭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部署。


曾艳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解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是服务保障全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现实需要,是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是要准确理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即“四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保障;坚持服务大局,提升司法效能;坚持依靠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三是要着力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人民法庭应从参与源头治理工作、做实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升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等方面推进创建工作。
四是要努力破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实践难题,想方设法解决好基层治理协同不足、审判质效提升不足、便民司法服务不足等问题。
五是要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本土样本,要学习借鉴先进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建特色品牌。
各县、区法院院长,市中院立案庭、民一庭庭长,各县、区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副院长、全市各人民法庭庭长或负责人等干警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民一庭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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